林仙儿虽说看过了许多少林秘籍,但自身练习并不努力。在向松三人的围攻下,很快就左支右拙,败下阵来。
向松是个阉人,并不懂得怜香惜玉,在拿下林仙儿后,直接拿着个麻袋把她一套,就带回了金钱帮。
此时,上官金虹已经为自己的独子找好埋葬的地方。
并非什么山清水秀之地,只是在离上官金虹住的比较近的一块空地上挖了个坑,将装着上官飞的棺材往里一放,用土盖上。
也没有垒土堆,没有立墓碑,看起来平平整整,就像是没有动过一样。
上官金虹一个人沉默的做完了这一切,没有让任何人插手。
“人带回来没?”在这块空地上待了好几个时辰,上官金虹蓦然转身。
之前那个削瘦的老人又出现了,“向松已经把人带回来了,人就在少帮主的小院中。”
上官金虹听后大步向那个院子走去。
上官飞住的院子很大,但却很简朴。
院子里只有一间大房子,剩下的就是一大片空地。地上光秃秃的,连一根杂草也没有,仔细看去,墙上地上皆是上官飞练功时留下的痕迹。
屋子里的布置也很简单,一张床,一张书桌,一把椅子。外加一些笔墨纸砚和基本快翻烂的武学书籍。
林仙儿就站在院子中,向松他们只在门外看着她。林仙儿知道这是上官飞的院子,她还以为上官金虹发现了她和上官飞也有一腿,有些吃醋了才将她捉过来。
所以林仙儿自信的站在院长中央,脸上带着那无往不利的笑容,整理了下头发,等着上官金虹过来。
“砰”的一声巨响,院子的大门被一脚踹开,上官金虹大踏步的走了进来。
林仙儿本想笑着迎上去,可看到上官金虹脸上的悲伤、愤怒之色,明智的站在原地不动了,就连脸上的笑容也收了起来,任谁都知道,不要招惹这个时候的上官金虹,林仙儿心中有些惴惴不安。
上官金虹站定,一掌掴在林仙儿脸上。
这一掌显然是动了真怒,林仙儿被打的摔在地上,俏脸瞬间肿起,嘴角溢出一丝丝鲜血。
但她却并不在意,反而媚笑起来,如蛇一般的缠在上官金虹身上,腻声道:“帮主,你满意了吗?仙儿可最喜欢你这幅样子了。”
上官金虹没有再动手,冷冷道:“飞儿死了。”
林仙儿怔住了,她的脸上开始出现恐惧之色,整个人完全僵硬。
上官金虹继续道:“飞儿去过你那里,然后才去找的高飞,他是因你而死。”
林仙儿让自己强行冷静下来,思索着对策。失去独子的上官金虹,在这一刻是极为可怕的。
林仙儿咬了咬牙,继续使用着她的武器,在上官金虹耳边呵气道:“好啊,一命换一命,很公平。只是,上官帮主能不能亲自出手,死在你手中,仙儿觉得很幸福呢。”
上官金虹将林仙儿从身上扯开,那双妖魔般的眼睛似乎看透了林仙儿的内心,将她的这些小把戏完全暴露在阳光下。
上官金虹脸上带着残酷的笑意,眼中始终一片冰冷。
他看着林仙儿,就像猫看着逃不出掌心的老鼠,“既然你这么想活着,我成全你。要知道,有的时候人活着,还不如死了。”
“吕总管。”上官金虹朝着空气喊了一声,一个胖子出现在上官金虹面前,“属下在。”
“把这个院子封死,每天给她找一百个男人,给她要的一切,除了自由,除了死。”
“是。”胖子点头,转身对林仙儿笑眯眯的说道:“林姑娘,你现在需要什么物件?”
林仙儿忽然扑倒在上官金虹腿上,拉扯着他的衣服,哭道:“你怎么能对我这样……”
上官金虹一脚将她踢开,扭头就走,再也没有看她一眼。
料峭的春风吹过,黄色的衣衫随风飘扬,上官金虹看向西北方向,“快了,就剩三天了。”
那里赫然是兴云庄的方向。
……
兴云庄的后墙外,有条小小的弄堂,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,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。高墙挡住了日光,弄堂里几乎终年不见阳光。
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,前面卖些粗的饮食,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,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。
高飞缓步走进这件小店,他隔着一两天总会来这里瞧一瞧。只是今天天气不大好,下了雨,高飞的裤腿上不可避免的溅了一些泥点。
孙驼子有些奇怪,这个年轻人从打扮来看是个富家子弟,怎么会经常到这里来。
但他没有多问,按照往常一样给高飞上了一小碟油炸花生米。
高飞自己带了酒,他可不想委屈自己,这的酒寡淡无味,实在是难以下咽。
高飞自斟自饮,有时还仔细的看着孙驼子擦桌子椅子。
孙驼子把抹布握得很紧,很用力的擦着,即使桌子已经很干净,但他也不停下来。因为除了抹桌子,他也没有别的事可做。
高飞的酒已经过半,这时他的耳边忽然一动,听到了两个人的脚步声。
“看来我运气不错,今天能碰上这二位了。”高飞心想道。
“孙驼子,你知不知道兴云庄已经换了主人?”高飞心情大好,就想找人聊两句。
孙驼子愣住了,这间小店位置实在是偏僻,一般没什么人来,再加上高飞武功又高,也没有人敢在兴云庄附近嚼舌根。所以这一来二去,孙驼子竟然什么都不知道。
手中的抹布被孙驼子攥得紧紧的,他盯着高飞,沉声道:“林诗音怎么样了?”
孙驼子之所在待在这里,完全是被一个人情困住了。昔年他曾被王怜花救过一次,王怜花在出海前要给怜花宝鉴找个传人,看中了李寻欢。
可是李寻欢当时不在家,而且武功未成,所以王怜花让林诗音代为保管,又利用人情让孙驼子暗中守护十五年。
如今兴云庄换了主人,要是林诗音不见了,怜花宝鉴也会下落不明,他孙驼子岂不是成了失信之人。
高飞笑了笑,“林诗音在我手中,怜花宝鉴我也看过。”
高飞话刚说到这,孙驼子的抹布就甩了过来。
任何一个人,只要连续抹了十多年的桌子,他的手劲都会比别人大很多。更何况孙驼子十多年前在江湖上是以大力鹰爪手出名的,这一块抹布的挟着劲风击过来,只怕是不必任何一种暗器的力道差。
高飞随手捏起一粒花生米,屈指一弹,正中抹布中心。抹布被花生米的力道一带,竟落回到孙驼子手中。
高飞的声音也跟着传来,“你不要出手了,要不然再欠下一个人情怎么办?你说呢,孙老头。”
高飞话音刚落,一个老人带着一个辫子姑娘走了进来。老人一身蓝色长袍,手上拿着杆长烟枪,正是天机老人;旁边的辫子姑娘自然是他的孙女,孙小红。
天机老人嘬了两口烟嘴,嘴里长长的吐了口烟气。旁边的孙小红却小跑着来到孙驼子面前,拉着他的衣袖,娇声道:“二叔,我好久都没见着你了。”
天机老人一出现,孙驼子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。普天之下,有谁能比得过兵器谱第一的天机棒。
孙驼子宠溺的摸了摸孙小红的头发,笑道:“小姑娘也长大了,比以前更漂亮了。”
高飞含笑的看着眼前这一幕,尽管自己是没有机会了,但这种亲情的温馨总会让人心情舒畅。
天机老人坐在高飞对面,拦在孙驼子和高飞之间。
孙小红竟似不怕高飞出手,坐在天机老人身侧,同时还扭头向孙驼子介绍道:“二叔,这可是兵器谱第二的霸拳哩,排名仅在爷爷之下。”
说到后面这句,孙小红抬高了一点点声调,脸上满是骄傲之色。确实,任谁有这样一个爷爷,都会觉得骄傲。
高飞哑然失笑,面前的这个女孩就像是一个精灵一般,总能让人联想到很多美好的词汇,积极、乐观、开朗……
“可惜,我坏了她的一桩姻缘。”高飞心中暗自说道。
“你来这找我二叔做什么?”孙小红还知不知道高飞心里的念头,好奇的问道。
高飞微微一笑,“你猜?”
孙小红想了想,眯着眼说道:“你不是来找我二叔的,你是来找我爷爷的。”
高飞拍了拍手,赞叹道:“姑娘真是冰雪聪明。”
孙小红接着说道:“兴云庄接下来会集中江湖上所有的目光,所以你笃定我们会来。再加上你知道我二叔的身份,所以就在这里等我们。”
高飞赞赏的看着孙小红,她说的话和高飞心中所想几乎一模一样。
高飞又问道:“那你再猜猜我找你爷爷做什么?”
孙小红又问道:“莫非你是怕了小李飞刀,所以找我爷爷援手?
总不会是找我爷爷比试吧,你现在麻烦缠身,还敢惹我爷爷不成。况且你们上次都比过一次了,哼,你还往我脸上扔东西。”
说到这,孙小红朝着高飞冷哼一声,一副气鼓鼓的样子。
高飞觉得孙小红十分有趣,放下身段放不停的赔罪,好一会,才算让孙小红原谅了他。